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3号)。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
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202211007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东部新区杰特小超市经营的生姜
(一)2022年8月5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销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5日的生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9月6日,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上述生姜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211007),报告内容显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温岭市东部新区杰特小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14日对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同批次生姜经营,当事人该批次生姜共计购入4千克,其中3.16千克已被抽样检验,剩余0.84千克已售出,当事人于2022年9月14日在其经营场所入口处张贴召回公告,但已售出的0.84千克该批次生姜未被召回。
(三)2022年9月14日我局对温岭市东部新区杰特小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案调查。2022年12月10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2022〕1039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