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2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3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1批次不合格,涉及我市1家餐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经营的油条
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经营者信息: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光明花园小区2号楼000108门(南岗社区9组)。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经营的油条
经营环节:富锦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风险排查。经查,2022年7月5日,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共加工油条80根,共计5公斤,当日已全部销售,因油条属即食食品,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经营的油条
经营环节: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5日对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元。(富市监处罚【2022】045号)。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13期)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抽样编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规格 | 加工日期 | 抽样日期 | 检验项目 | 标准值/实测值 | 结果判定 | 检验报告编号 | |
1 | SC22230000004631219 | 油条 | 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 | / | / | / | 2022/7/5 | 菌落总数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872mg/kg | 不合格 | A2220290233101002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