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一起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科兴包装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安庆市科兴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处罚〔2022〕187号 | 安庆市科兴包装有限公司 | 91340800674224705M | 程树生 | 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