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销售的黑芝麻月饼。(生产日期2022-07-1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经营者信息: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林业局繁荣社区1号楼附房1号。
生产企业信息:黑龙江省玖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大庆市肇州县肇州镇爱国街。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经营的该批次不合格黑芝麻月饼6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30日对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黑芝麻月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2】227号)。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购进/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检验结果 | 检验机构 |
1 | 黑龙江省玖福食品有限公司 | 大庆市肇州县肇州镇爱国街 | 海林市李三果业生鲜超市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林业局繁荣社区1号楼附房1号 | 黑芝麻月饼 | 2022-07-18 | 菌落总数(CFU/g) | ≤n=5,c=2,m=10⁴,M=10⁵ | 7.5×10⁴;7.6×10⁴;8.6×10⁴;7.0×10⁴;8.1×10⁴ |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