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7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0号)。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0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充市高坪区小小香粉馆河东街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油条,生产日期: 2022年06月08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南充市高坪区小小香粉馆河东街店。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南充市高坪区小小香粉馆河东街店于2022年06月08日生产的油条共计2公斤,销售2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无法召回)。经调查,南充市高坪区小小香粉馆河东街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高坪区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2元;2、处罚款5000元。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进货渠道把控不严,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
整改措施:严把质量关。
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南充市顺庆区刘小梅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米椒,购进日期: 2022年08月09日,被抽样单位名称: 南充市顺庆区刘小梅蔬菜批发部。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南充市顺庆区刘小梅蔬菜批发部于2022年08月09日购进小米椒10公斤,销售10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无法召回)。经调查,南充市顺庆区刘小梅蔬菜批发部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顺庆区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1000元。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生产环节土壤重金属超标。
整改措施:1、严格把好进货关,索取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保留好相关进货票据;2、做好进货查验记录。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验收。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