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6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5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5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当事人玉环大麦屿正斌超市销售的鳊鱼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8月11日,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现场未找到与经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鳊鱼产品,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鳊鱼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玉环大麦屿正斌超市称上述经检不合格鳊鱼是从他人处购进,经检不合格批次鳊鱼在检测报告送达之前已经全部销售完。在张贴召回公告之后,也未有消费者前来退回产品。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恩诺沙残留含量星超过限量标准的鳊鱼的行为属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所指的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9.8元、罚款7000元的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证索票,规范经营。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