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黔臻萍农产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皇帝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0日,我局收到由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检验本局在贵阳合力生鲜惠民超市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监督抽查的皇帝蕉出具的检验报告(No:NCP2252011570280615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臻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执法人员于同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贵阳合力生鲜惠民超市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产品,故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经过调查发现该不合格食品系与贵阳合力生鲜惠民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签订柜台租赁合同的贵州黔臻萍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购、经营并销售,当事人贵州黔臻农产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检验报告没有异议。经报局领导批准,于2022年7月20日立案。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16日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永边村村民巫达龙(身份证:4600***********18,电话号码:187********8)处购进500公斤皇帝蕉,每斤3.6元;当事人从海南省购进皇帝蕉后存放在花溪区石板镇农产品物流园内D座57号祥焱鲜果行进行销售批发、代理经营;当事人从祥焱鲜果行购进4公斤发往观山湖区中天帝景传说小学操场负一楼处销售,销售单价为15.96元每公斤,购进的4公斤已经销售完,违法所得为35.04元。该批货值金额为63.84元。
(二)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企业及时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企业开展了自查活动。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购进、销售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超市。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