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95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食品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观山湖区兴钱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8日,我局收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观山湖区兴钱蔬菜店经营的“螺丝椒”,因啶虫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2022年6月13日购“螺丝椒”5KG,进购价格7元/KG,并以10元/KG价格开展销售。
经“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抽样检测,该批次“螺丝椒”啶虫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伍元整(¥:15.00),罚款壹仟元整(¥:1000.0)。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