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南宁市刘羽海鲜店经营的花甲螺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关于南宁市刘羽海鲜店经营的花甲螺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7月4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检验检测平台转来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SP2208-NCP22450112620300044)抽样结果中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刘羽海鲜店经营的不合格花甲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15日,南宁市海关技术中心在南宁市刘羽海鲜店对其经营的花甲螺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SP2208-NCP2245011262620300044),检验显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7月4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SP2208-NCP2245011262620300044),于2022年7月4日下午到南宁市刘羽海鲜店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海鲜店本次抽检不合格的花甲螺为2022年6月15日花费305.5元从南宁市江南区富德海鲜批发市场采购,共计采购32.5千克,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抽样4千克,销售顾客5千克,剩余23.5千克因无法养活丢掉。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该经营户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对产品不合格的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可能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该经营户在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发出《召回公告》,因召回时间距销售时间较长,故该批次产品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