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江西省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批次不合格香蕉核查处置情况

2022-09-08 10:35: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9月6日消息,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崇义县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小作坊)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崇义县四季水果行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不详。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8.00元。2.罚款:3000.00元,上缴国库。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崇义县果货蓝果饮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不详。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50元。2.罚款:3000.00元,上缴国库。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484名航海家车主投诉:APP弹出 ...

  • 山东省沂源县农民种植的韭菜迎来开花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民营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对药品市场开 ...

  • “开放融合、绿色未来”金融服务专题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