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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市阳帆喷涂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2-09-07 14:55: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市阳帆喷涂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45号)。

信息显示,苏州市阳帆喷涂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市阳帆喷涂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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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45号

违法事实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4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市阳帆喷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7908695354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412822**********78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周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29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8-29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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