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8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八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宁波天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糯腐乳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天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糯腐乳(生产日期为2022-4-28),检出食盐(以氯化钠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天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天糯腐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于生产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处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500元。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