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8月15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2〕03018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抽检的1个食品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玉泉区王建军水果店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生产日期:2022-05-12;抽样基数:22千克;检验不合格项目:吡虫啉;检验机构: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案件处置情况
玉泉区王建军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玉泉区王建军水果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市局食品经营科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