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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0期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2022-06-24 12:12: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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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0期)

2022年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红杜鹃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沅江路分公司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已销售0.5公斤,货值40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没款30040元。

2.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宁海路连锁店销售的西湖藕粉(高钙/速溶),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购进24袋,货值372元,已销售13袋,货值201.5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处罚没款50062.19元。

3.南京市鼓楼区巫永军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已销售2.1公斤,货值50.4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退回商品。针对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处罚没款500元。

4.鼓楼区老顾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已将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此案件正在调查中。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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