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涉及淮安市3家经营企业和2家生产企业。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淮安市淮安区希尔顿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市三顺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多老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镇江市丹徒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麦尔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拉奶香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淮安市淮阴区韩桂花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苹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阴区福汇生鲜肉店销售的猪后腿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振宇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欧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1、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向淮安市淮安区希尔顿食品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2021年11月1日,当事人从梁溪区道历食品商行购进20袋乐多老面包,300克/袋,生产批号20211031,保质期30天,生产厂家常州市三顺得食品有限公司。进货时,当事人查验了供货商证照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截至检查当日,涉案批次的乐多老面包已全部销售完毕。未完全召回原因:群众已消费完毕。
2、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3日向淮安市淮阴区韩桂花食品经营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2021年11月27日,当事人从淮安市淮阴区香港路水果批发市场一个不熟悉人员手中,购进苹果一筐18公斤,购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截至检查当日,涉案批次的苹果已全部销售完毕。未完全召回原因:已经全部销售且被食用完毕。
3、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8日向淮安市淮阴区福汇生鲜肉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2021年11月8日,当事人购进6头猪(12条白条肉)共483.55公斤。当事人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所采购的农产品均能提供合格证明,保存供货商信息、进货数量、日期等相关凭证。截至检查当日,涉案批次的猪肉已全部销售完毕。未完全召回原因:已经全部销售且被食用完毕。
(三)生产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1、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向江苏麦尔吉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批次的沙拉奶香面包。经调查,2021年10月12日,当事人生产沙拉奶香面包25箱,并于当日销售给经销商,随后由经销商销售给含被抽检超市在内的各商户。当事人在上述面包出厂销售前,未进行留样。未完全召回原因:未有退回。
2、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6日向淮安欧雅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批次的包装饮用水。经调查,当事人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8月份在涟水县高沟镇工业集中区西区88号成立淮安欧雅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3月份开始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当事人共计生产销售上述批次包装饮用水200件(24瓶/件),当事人在生产经营上述批次的包装饮用水当中未建立账目,未缴纳税收。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