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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北京市顺义区11餐饮服务单位被点名

2022-05-31 14:59: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顺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2年5月30日消息,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2022年第7期)如下:

01 北京百万饭庄(招牌名称:北京百万饭庄)

存在采购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刘一碗小吃店(招牌名称:马大方臭豆腐)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3 北京热火朝天小吃店(招牌名称:热火朝天麻辣烫)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4 北京刘立新面食加工部(招牌名称:牛肉板面)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5 北京天安聚源餐饮店(招牌名称:郎中餐馆)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6 北京长友英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山西面食 家常菜)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7 北京紫云居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烧鸡公)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8 北京精赐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

09 北京永顺炸鸡餐饮有限公司马坡店(招牌名称:永顺炸鸡)

存在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 北京永顺楼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和庆斋羊蝎子)

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 北京佳恒鹏飞(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存在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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