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关于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国发李晓涛家咸菜床销售的黄瓜条(酱腌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2-05-27 09:5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6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国发李晓涛家咸菜床销售的黄瓜条(酱腌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关于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国发李晓涛家咸菜床销售的黄瓜条(酱腌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对SC21220000238752986批次(省抽)不合格黄瓜条(酱腌菜)核查处置情况汇总汇报公示如下:

一、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国发李晓涛家咸菜床销售的“黄瓜条(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日,办案机构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信息系统接到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SCNJ-202113175),其检验结果为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国发李晓涛家咸菜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1-11-01的黄瓜条(酱腌菜)“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查找问题原因,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的货架及仓库内均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日从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震飞干鲜调料行(另案处理)购进涉案批次黄瓜条(酱腌菜)1周转箱,每个周转箱9斤,进价4元/斤,售价5元/斤,货值金额45元,违法所得45元,至调查时已全部售出。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召回,召回数量0斤。当事人提供了食品购货登记记录、进货随附的《检验报告》、食品召回公告和食品召回结果总结,并建立了食品的购货台账。

(三)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办案机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

免予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发放鸡苗助增收 发展产业促振兴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河北省沧州市大力发展药包材产业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 ...

  • 贵州全力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数字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