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0期),涉及锦州市松山新区微鲜嘉生鲜超市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豇豆。
据通告,近期锦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DC22210700216800167),锦州市松山新区微鲜嘉生鲜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豇豆经辽宁惠康检测平价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No:HKCJ2200011-131)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锦州市松山新区微鲜嘉生鲜超市实施了现场检查,该超市于2022年3月2日购进豇豆14斤现已全部销售。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超市召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及时发布抽检信息等控制措施,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排查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