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蒲县鸿桥中学购进的土豆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蒲县鸿桥中学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3日的土豆粉,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土豆粉共购进5箱,共计6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工艺人为添加。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经营,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避免此类事件发生。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