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11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3期),涉及大同市紫泥餐饮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在用的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紫泥餐饮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大同市平城区鼓楼市场13、14号铺面)加工日期为2021-10-27的六寸吃碟,经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大同市紫泥餐饮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同市聚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