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11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7期),涉及太仓市城厢镇马学国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鳊鱼。
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5期),太仓市城厢镇马学国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鳊鱼,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养殖环节问题,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元、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