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18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426号),涉及贺兰县精诚水果店经营的香蕉,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2月11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贺兰县精诚水果店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吡虫啉项目不合格。
现场调查情况。2022年3月18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2022年2月11日共购进该批香蕉12kg,并已全部销售完毕。
核查处置情况。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但因香蕉为食用农产品,保存时间短,不合格报告送达时已全部销售完毕,且均为零售,未做销售记录,故无法召回。经查,该批香蕉是贺兰县精诚水果店从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内商户倾果倾橙果业购进的,进货时索要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及进货票据,但未索要检测报告。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一是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经营户和经营户所在市场开办方宁夏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通报了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二是现场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户法律法规意识,督促食品经营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三是经营单位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已更换了供货商,并承诺今后进货将严查检验报告,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待核查处置完毕后再将处置情况予以通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