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3)。
2022年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3)
一、济南市历城区怀彬先锋茶行经营的日照绿茶
(一)在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济南市历城区怀彬先锋茶行经营的日照绿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二)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3、罚款5000元。
(三)此次涉及的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产品把控不严造成的。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把好食品进货关。
二、历城区玲浩火锅店经营的食品原料菠菜
(一)在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历城区玲浩火锅店经营的食品原料菠菜,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二)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依法给予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19000元,上缴国库。
(三)此次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是种植环节造成的。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严格筛选供货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把好食品进货关。
三、济南市润国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
(一)在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济南市润国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二)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2元的行政处罚。
(三)涉及此次不合格食品是养殖环节过度使用兽药造成的,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严格筛选供货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把好食品进货关。
四、济南市历城区汇福源超市销售的花生米
(一)在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济南市历城区汇福源超市销售的花生米,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二)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涉及此次不合格食品是运输及储存环节造成的,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严格筛选供货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把好食品进货关。
五、济南市历城区唐王新合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在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济南市历城区唐王新合超市销售的香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二)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依法给予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9元,上缴国库。
(三)此次涉及的不合格产品为种植环节过量使用农药造成的。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严格筛选供货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把好食品进货关。
六、济南市历城区金宝银丰幼儿园的复用餐盘(自消毒)
(一)在历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济南市历城区金宝银丰幼儿园的复用餐盘(自消毒),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二)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三)此次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是因餐具清洗不彻底、不充分造成的。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改进了消毒流程,延长清洗时间,增加清洗次数,把好餐具洗消关。
七、联丰(山东)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带皮前腿猪肉、奶香花生米
(一)在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联丰(山东)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带皮前腿猪肉、奶香花生米,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抽检报告显示不合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1.04元;罚款14000.00元,上缴国库。
(三)此次涉及的不合格产品为畜禽养殖环节及种植环节造成的。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严格筛选供货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把好食品进货关。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