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一期),涉及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新鲜草鸡蛋(抽样单编号:NCP21320117920910907)。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甲硝唑,检验结果:甲硝唑3.63μg/kg,标准指标≤1.0μg/k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年11月22日,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1037kg,销售价格13.6元/kg,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14103.2元.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是养殖过程中控制不严引起的。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草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不处字【202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