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一期),涉及溧水区建中生鲜菜店经营的鳊鱼(抽样单编号:NCP21320100296746414)。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验结果:恩诺沙星177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0日,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5kg,购进价格80元,销售价格21.96元/kg,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109.8元,违法所得29.8元。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是养殖过程中控制不严引起的。
当事人经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标准的鳊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不处字【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