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一期),涉及南京黎明木雕工艺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经营的白芝麻(抽样单编号:NCP21320100296745406)。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结果:酸价(以脂肪计)(KOH)3.5mg/g,标准指标≤3mg/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0日。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5kg,进货价格为14元/kg,销售价格为19.6元/kg,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98元,违法所得28元。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未按照标准贮存食物引起的。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白芝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1元;2.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处字【202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