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信息。其中关于新都区不凡水果店不合格食品(青枣)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样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行政相对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核查处置结果及行政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XC21510114163731411 | A2210507121104049C | 青枣 | 氟虫腈 | 新都区不凡水果店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1、没收违法所得86.4元(大写:捌拾陆元肆角)2、罚款700.00元(大写:柒佰元整)3、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