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 39 号),涉及天津市河西区小超生鲜店(孟研)。
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MCP21120103110634820、M CP21120103110634821),天津市河西区小超生鲜店(孟研)的梭子蟹和海螃蟹,经抽样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