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猪肉)编号:DC21350200374511636】。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猪肉)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家味鲜饭店,产品名称猪肉,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7日,不合格项目:五氯酚酸钠。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12月14日,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家味鲜饭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召回情况
鉴于该不合格食品属于餐饮环节,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结果运用实施办法(厦市监综〔2020〕10号)》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该经营单位免予召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可能是养殖过程违规使用相关药物。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单位进行整改:
1、立即停止加工销售不合格产品。
2、保证索证索票,核对好进货清单,进货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市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产品相关证明,严格把好关。
3、保证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确保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