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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被罚款9.195万元

2022-03-07 15:50: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07第030号)。

信息显示,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万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07第030号

违法事实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玖万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9.19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淼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573837756N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4**********47

法定代表人姓名


钱振娟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7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2-17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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