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号)

2022-03-02 17:33: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号),涉及河西区1家经营单位。

据通告,张振民(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大海蟹、中海蟹、小海蟹、海虹蟹、虾蛄(抽样单编号:DC21120103110734986、DC21120103110734987、DC21120103110734988、DC21120103110734989、DC21120103110734990,购进日期:2021年11月23日),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3日购进海螃蟹共计21公斤,进货价280元/公斤,其中大海蟹7公斤,售价为320元/公斤;中海蟹7公斤,售价为300元/公斤;小海蟹7公斤,售价为280元/公斤。购进海虹蟹5公斤,进货价150元/公斤,售价为170元/公斤。购进虾蛄10公斤,进货价80元/公斤,售价为100元/公斤,上述水产品已全部售出。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2月10日对张振民(个体工商户)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春来静悄悄,济南大明湖畔的玉兰花都 ...

  • 春赏贵州丨逛老街、吃美食、住民宿, ...

  • 曾家山地名由来:从“大漫天岭”到“ ...

  • 敦煌研究院发布2022年莫高窟旅游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生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