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海口琼山张爱金蔬菜摊经营克百威、腐霉利超标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城东集贸市场海口琼山张爱金蔬菜摊经营的韭菜进行监督抽检,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并于2021年11月28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A2210343070168004C),检验报告显示上述韭菜克百威实测值为0.14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腐霉利实测值为0.99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检验结论为克百威、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
(二)对经营销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明,该批次被抽检不合格的韭菜,是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7日从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42号海南凤翔蔬菜批发市场内购进,共购进12斤,进货单价3元/斤,进货总价36元,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5元/斤,销售总价60元。当事人无法说明具体是从谁购进,且无法提供上述韭菜的进货单据和供货商相关资质等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能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律义务,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1500元。
(三)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