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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食品(臻品鲜奶、梭子蟹)核查处置情况

2022-02-15 22:06: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15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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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一、抽检编号为GC21330000300532497臻品鲜奶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1330000300532497;产品名称:臻品鲜奶;生产日期:2021-01-02;规格型号:68g/支;保质期:18个月;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一喜棒冰经营部;标识生产企业:海林市柴河镇中兴冷饮厂。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臻品鲜奶。上述臻品鲜奶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责令其协助生产企业召回产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21年8月19日当事人从温岭市温峤鸿益冷食批发部购进5箱臻品鲜奶,单价为40元/箱,折后单价为38.08元/箱,折后购进总价为190.4元,销售价格为2元/支。2021年11月18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臻品鲜奶进行抽检。2021年12月22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上述臻品鲜奶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J20211712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臻品鲜奶,当事人表示上述臻品鲜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上述臻品鲜奶的进货单,无法提供上述臻品鲜奶的相关检验报告及其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2021年12月23日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及上述臻品鲜奶的厂商检验报告。当事人销售上述抽检不合格臻品鲜奶的经营额为400元,违法所得为209.6元。

当事人销售的臻品鲜奶所检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规模较小,属于三小行业中的小食杂店。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9.6元;2.处罚款5000元。(台市监处罚〔2022〕40017号)

二、抽检编号为XC21331002305531439梭子蟹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02305531439;产品名称:梭子蟹;生产日期:2021-10-26;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海英水产品经营部;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梭子蟹。上述梭子蟹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为生鲜水产,未能召回产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6日从万济池购3千克梭子蟹,购进价格为88元/千克,共计264元,并以90元/千克的价格对外销售。2021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所销售的梭子蟹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11月23日,执法人员送达了由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L21102220号,检验项目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现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单据及供货方营业执照。

当事人的上述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重金属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经营场所在菜场内,经营面积较小,经营规模较小,应认定当事人为三小经营场所,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台市监处罚〔2022〕40059号)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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