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指南

2022-02-14 10:32:35 12360海关热线

01 备案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八条 第二款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简称“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

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办理备案时,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备案名单由海关总署公布。

02 受理条件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

03 所需材料

(一)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海关总署官网下载或长按下方二维码)

(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三)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四)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image.png

04 办理流程

image.png

系统录入

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

image.png

填写信息

进口商通过备案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

image.png

提交纸质资料

系统中提交申请之后,请将所需资料纸质版交至属地海关企业备案办事窗口,海关通过收取的纸质资料受理系统申请。

查询进度

进口商在系统内提交备案信息后,将生成申请号与查询编号,可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注:企业系统申请+纸质资料递交后海关方可受理)

image.png

海关审核

备案申请资料齐全的,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实进口商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信息、资料真实完整的,予以备案并发布。

审核不通过的,通过备案系统告知备案不通过原因,并退回备案申请。

变更

已获得备案的进口商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主管海关申请变更,办理流程参照备案申请。(例:根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

05 常见问题

一、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有效期为多久?

长期有效。

二、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还需做什么申请?

根据《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企业如需进口肉类,需完成进出口收发货登记,并在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环节在经营食品种类中勾选肉类即可。

(供稿单位:成都海关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冰墩墩、雪容融的花灯亮了 猜灯谜品 ...

  • 浙江温州这些农贸市场可放心“买买买 ...

  • 以演促练 以练备战!江苏省江阴市市 ...

  • 甘肃高台:黑河湿地惊现云海雾凇奇观 ...

  • 溏心蛋可以放心吃吗?鸡蛋可以生吃吗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