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区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三期),涉及邗江区何井龙菌菇店的黄豆芽。
通告称,2021年11月1日抽检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调查,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经营户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决定书编号:扬邗市监处字〔2022〕7号。
该经营户对不合格产品原因开展了整改,承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索证索票及查验力度。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