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台州市路桥丹荷炸酱面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米线”的处置情况说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米线”,《检验报告》(№: 2110937521);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市路桥丹荷炸酱面店;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米线”,我局于2021年12月15日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1日从经营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马潘村镇前路2号后门的个体工商户程世菊处购入该批次“米线”1千克,购入的1千克全部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抽检。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米线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系违法行为。
我局于2021年12月15日立案调查,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元;2、罚款3000元。
以上罚没款总计3002元。
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进货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