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8日,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期),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余姚市余姚镇振鹤海水产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余姚镇振鹤海水产摊销售的标称永嘉县廷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6日向余姚市余姚镇振鹤海水产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00273264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