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7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静海区天津市瑞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馋嘴豆(原味)。
2021年9月14日,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北辰区晨康盛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香酥馋嘴豆(原味)(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市瑞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7-07;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酸价(以脂肪计)≤3mg/g;实测值:4.8mg/g)”。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7日生产了100公斤香酥馋嘴豆(原味)(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市瑞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7-07;规格型号:计量称重),其中出厂检验5公斤,销售95公斤。上述香酥馋嘴豆(原味)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报告内容无异议,在复检期内未提出复检申请。上述行为满足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为840元,违法所得38元。依据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元;2、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