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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沁源包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被罚款15000元

2021-12-28 14:41: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国抽转移地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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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国抽转移地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

在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生产的沁源包装饮用水(食品名称:沁源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L/桶,生产日期:2021年8月29日)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7447)。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项目: 耗氧量(以O₂计)、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6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0元;3.处罚款1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盖子密闭性不够。现该公司已进行整改,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的盖子,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培训和要求,加强产品过程检测和出厂检测,加大抽检力度,对盖子实行每批次的检验,由原来的10检1改为每箱抽检,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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