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关于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10月19日及2021年10月20日,我局先后收到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2份《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SG214463以及№:SG214476,2份报告载明: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09月27日以及2021年09月29日生产的东旗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规格型号:5Kg/袋),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DBS 45/050-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类米粉》要求,检验结果不合格。因涉检商品标注为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09月27日20时,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生产商: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kg/袋)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检验报告》(№:SG214463),检验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DBS 45/050-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类米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09月29日00时,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南宁市林树华湿粉摊对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生产商: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kg/袋)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1年10月20日出具《检验报告》(№:SG214476),检验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DBS 45/050-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类米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0月20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2份《检验报告》(№:SG214463、№:SG214476),于2021年10月21日到广西南宁市东润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09月27日20时生产东旗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60袋共计300kg,以9元/袋的价格销售8袋给抽检机构,剩余52袋以9.49元/袋的价格销售给三塘的林老板;于2021年09月29日00时生产东旗调制鲜湿米粉(调制切粉)70袋共计350kg,以9元/袋的价格全部销售给淡村农贸市场的林老板。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及出厂检验,对产品不合格的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可能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改。该公司在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发出《召回公告》,因召回时间距销售时间较长,且由于调制鲜湿米粉保质期短,该批次产品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