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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的茄子抽检不合格 河南省兰考县三辉副食店被罚款2900元

2021-12-27 09:52: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兰考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河南省2021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中,涉及我辖区兰阳街道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兰考县三辉副食店(郭亚辉)经销的食用农产品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3日的茄子,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兰考县三辉副食店(郭亚辉)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兰考县三辉副食店(郭亚辉)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元整(40.00元);2、罚款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仟玖佰肆拾元整(2940.00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兰市监处罚[2021]70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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