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8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8号)
关于对临海市以琳面馆使用的餐具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餐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295;产品名称:碗;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3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临海市以琳面馆 ;消毒单位:临海市以琳面馆。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296;产品名称:勺子;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3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临海市以琳面馆 ;消毒单位:临海市以琳面馆。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我局于2021年11月17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由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两份餐具不合格检验报告(不合格报告编号分别为F212313-001、F212321-002)。上述餐具大肠杆菌超标系消毒不彻底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2.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清洗消毒待用的餐具经检验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不清洁餐具的行为。2021年11月17日,我局对其立案调查。2021年11月17日,我局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临市监江餐罚[2021]1117号),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
3.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提供给顾客就餐使用的餐具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是当事人对餐具进行消毒时,消毒时间不到位。后续当事人将延长餐饮具消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