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期的餐饮食品安全抽检过程中共检出不合格产品共1批次,为餐饮具,涉及我县1家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象山青娅快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1月10日对象山青娅快餐店的餐具开展抽检,经检测机构检测1份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1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经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查明,同批次消毒的餐饮具已被使用,无库存。
(三)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店开展调查,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