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生产2021年第10期)。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生产2021年第10期)
2021年12月份,我市2家单位生产的食品在监督检验中判定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余姚市启轩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鹌鹑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启轩食品加工厂2021年10月26日生产的鹌鹑蛋(散装)检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项目,检验机构: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于2021年11月24日向余姚市启轩食品加工厂送达了编号№:YYSJ(J)2021217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产品30kg,其中用于抽样2kg,销售28kg,库存0。我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
二、余姚市伟诚食品厂生产的老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伟诚食品厂生产的老蛋糕(生产日期:2021-10-24)检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机构: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向余姚市伟诚食品厂送达了编号为YYSJ(J)2021211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经营者表示共生产该批次产品98千克,销售98千克,库存0。当事人已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