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2021-12-17 15:25: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涉及哈密市丰盛市场李庆洪蔬菜店销售的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2日,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哈密市丰盛市场李庆洪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进行了抽样检验。2021年9月13日,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报告(NO:01WTS202101962),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于2021年8月22日从“第十三师红星一场马丽蔬菜批发部”购进了15公斤芹菜,货值105元。2021年8月22日,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哈密市丰盛市场李庆洪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进行了抽样检验,当事人店内芹菜被抽样2.55公斤,剩余12.45公斤芹菜都已销售,销售价格为7元/公斤,销售额为87.15元。经查,当事人购进芹菜过程中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提供了票据、资质、检验证明,不知道购进的芹菜农药残留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市丰盛市场李庆洪蔬菜店购进的芹菜,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0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 ...

  • App账号注销难

  • 广东省东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元 ...

  • 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迎来“虎年”生肖 ...

  • 唐山迁西:“矿老板”变身农场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