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3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对新乡市牧野区金香园食品厂的监管情况。具体如下:
新乡市牧野区金香园食品厂监管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个人衣物同工作服混放;无2021年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记录;无2021年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情况的检查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生产投料记录未记录原料的生产日期或批号;无2021年10月的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检验仪器设备未按期检定;2021年10月18日生产的“食品自然香(味味脆饼干)”无原始检验数据记录。
(四)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的考核记录;查阅直接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健康证明超过有效期限。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判定为不符合。企业应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