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3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3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18期),涉及3家餐饮单位4批次餐具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鄞州首南涌煲记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首南涌煲记餐厅(卢文通)使用的黑碗,检出大肠菌群, 根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YSJ20211994的检验报告,要求当事人不得使用同批次的餐具,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宁波市鄞州中河以晨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以晨小吃店使用的碟子和勺子,检出大肠菌群, 根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YSJ20212002和YSJ20212003的检验报告,要求当事人不得使用同批次的餐具,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宁波市鄞州中河利雅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利雅小吃店使用的碟子,检出大肠菌群, 根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YSJ20212004的检验报告,要求当事人不得使用同批次的餐具,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