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号)。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号)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3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GC21420000003432461的食品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NO:(2021)GJS1-0087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荆门家居园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北千里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里乡菜籽油”(生产日期:2021-01-01,规格型号:5L/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420000003432461”,经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9月6日,掇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湖北千里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千里乡菜籽油”共生产12瓶,销售价格为62.5元/瓶,货值750元,销售给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荆门家居园购物广场7瓶(该购物广场已销售完毕),发放给职工5瓶(职工已使用完毕)。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该企业暂停生产并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无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