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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包装饮用水)核查处置情况

2021-11-15 17:54: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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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11.12)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1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现将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C21330400318232750的包装饮用水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利杰商店经营的包装饮用水,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经核查,当事人能够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相关凭证,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将违法线索移送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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