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一、抽样编号为DC21331000005133345 年糕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005133345;产品名称:年糕;抽样日期:2021-8-16;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隆时超市有限公司上坑分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村委会办公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9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抽检同批次年糕。该产品为零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年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处罚〔2021〕1057号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不合格年糕是供货商三门县宏盖年糕加工厂生产,本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当事人属流通环节,已责令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二、抽样编号为DC21331000005133292 豆干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005133292;产品名称:豆干;抽样日期:2021-8-11;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县小羽超市,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路8-5号。
(二)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9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抽检同批次豆干。该产品为零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豆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处罚〔2021〕1056号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不合格豆干是供货商台州市小山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本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当事人属流通环节,已责令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